适用于以入境目的为探亲申请人,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1、护照
•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
•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护照发放期不能超过十年
2、照片
•近6个月内拍摄彩色照片1张
•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
•白色背景
3、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
•申请表需用英文或法文填写
•申请者本人签名
4、户口本
•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5、邀请信
•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6、机票订单
•往返法国机票订单复印件
7、在职证明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
•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访问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注意: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法文或英文翻译件
8、银行卡对账单
•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
9证明与邀请方关系的材料
•证明申请人和邀请人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10、退休证
•退休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在校证明或毕业证
•学校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12、担保人财务证明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3、住宿证明
• 接待证明原件,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14、医疗保险
•保险需涵盖全程,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申请人姓名准确
•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15、其他可选材料
•房产证明复印件
•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确定领区-确定签证类型-准备材料-预约时间-递交材料并缴纳费用-录指纹-领取签证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签证费60欧元,服务费28欧元。
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成都市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30楼3009,3010,3003A
电话:028-66666060